第六章 她保留的任性-《一路繁花相送》
第(2/3)页 她只是不能放弃她从14岁就开始拥有的温暖回忆,哪怕他后来决绝地走出了她的世界,和她再无一丝联系。
辛笛对着手机嗯嗯啊啊,这是她成年以后接妈妈电话时的标准语气。
放下手机,辛笛叹气。一直到读大学那一年,她妈妈李馨都是她生活绝对的统治者,决定什么时候受孕放她来人世只是开始,接下来决定她吃哪个牌子的奶粉,上哪个幼儿园、哪一种兴趣班,学什么乐器,跟什么老师学哪一种画法,念哪一所小学、中学,进哪一个班主任带的班,穿什么样的衣服,交什么类型的朋友,看哪一部电影和课外书……巨细无遗,无所不包。
被这样管束着,循规蹈矩长大,居然还能保持想象力,对艺术有热情,辛笛觉得,完全可以毫不脸红地夸自己一句:你真是一朵奇葩。
她永远记得,辛辰第一次来月经,是在13岁时的暑假,小姑娘不慌不忙地找她借卫生巾,然后换内裤,洗干净晾好,看得她好不惊奇,这和她初潮时惊慌失措地从学校跑回家的对比实在太强烈了,她羞愧地问:“辰子,你不害怕吗?”
辛辰反问:“有什么可怕的,我爸爸早给我看了生理卫生的书,告诉我肯定会经过这个发育的过程。”
辛笛知道爸爸关爱她的程度当然比小叔叔疼辛辰来得强烈,可她不能想象做父亲的会和女儿谈论这个话题。就算她母亲,也是在事后才含蓄隐晦地讲了点诸如应该注意的卫生事项,同时附加以后要更加自重自爱的淑女品德教育。
上大学后,辛笛搬进美院条件出了名的简陋宿舍,头一次和另外五人同一间房,有同学想家想得悄悄啜泣,有同学不适应集体生活满腹怨言,只有她简直想仰天大笑,觉得自由来得如此甜蜜酣畅。
她当然爱她的妈妈,可是她不爱妈妈为她安排的生活,更不爱那些一直陪伴她长大的灰扑扑且不合身的衣服。谁要跟她说衣服只是身外之物之类的话,她保证第一时间冷笑。不对,就她的切身体会来讲,衣服对人身体和灵魂发育的影响,怎么说都不为过,她一向赞成这句话:you have a much better life if you wear impressive clothes(如果你穿上令人一见难忘的衣服,你的人生会更美好)。
一周只回一次家,自己安排自己的衣着,辛笛用最短的时间适应了大学生活,等李馨发现女儿不可逆转地脱离了自己的控制时,已经回天无力了。
辛笛慢慢学会了用嬉皮笑脸来搪塞妈妈,包括在催她相亲交男友结婚的这个问题上,从一开始的正色谈心到后来的怀柔攻势,她通通能应对自如。
比如妈妈说:“小笛,该考虑一下个人问题了。”
辛笛会无比诚恳地回答:“我一直在考虑,很认真,我得出的结论是宁缺毋滥。”
到她拖到28岁时,妈妈再也没法等她慢慢考虑了,“小笛,我一想到我和你爸爸走了以后,只剩你一个人孤零零留在这世上,就觉得难受。”
平常女孩子大约很难抵住母亲这样温情的告白,辛笛把这话转述给好朋友、同样28岁未婚的叶知秋听时,叶知秋当即眼中有了泪光。
可是辛笛只笑着挽住妈妈的手,一样满含深情地说:“妈妈,您和爸爸这个年龄都是中流砥柱,正为国效劳还没退休呢,怎么说这话。再说了,我要是遇人不淑的话,远比一个人孤零零生活来得可怜,对不对?”
她妈妈简直无言以对。
然而这次,她妈妈在电话里跟她说的话,不是她能随便敷衍过去的了。
她知道妈妈一直喜欢路非,当然,那样优秀的男人,谁会不喜欢。
从上幼儿园就保护她的玩伴,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之一,辛笛也是喜欢的,年幼时她曾顺口说过“我长大了就和路非结婚”,逗得两家大人笑得合不拢嘴,并顺势开玩笑订下娃娃亲。
只是她清楚地知道,两人之间的这份喜欢从来没带上过男女感*彩,更不用说,她现在知道路非对辛辰有超乎友谊的感情。
辛笛不敢跟妈妈说这话,她妈妈一向很明确地认为,辛辰至少破坏了她和两个男孩子之间可能的发展,一个自然是路非,另一个是她的大学同学、学摄影的严旭晖。
而辛辰的上一任男友冯以安,李馨也曾打算优先安排给辛笛,“这孩子很不错了,他爸爸和你爸爸以前同事多年,他和你同龄,名校毕业,事业发展顺利,家庭条件合适,无不良嗜好,性格也好。”
辛笛被这个标准相亲介绍弄得大笑,坚决拒绝见面,李馨才作罢。
辛辰与冯以安分手后,李馨现出“我早料到了”的表情,更是让辛笛费解。
辛笛觉得李馨派给辛辰的那些罪名来得都很莫名,以前还尽力跟她妈解释:“我跟路非就是兄弟姐妹,发展下去无非是姐妹兄弟,再说辰子那会儿才十六七岁呀,您未免太夸张了。”
李馨只无可奈何地看着她,“你太单纯了,小笛。辛辰那孩子人小鬼大,远比你想象的复杂。”
辛笛本来想说“我如此单纯也是拜您所赐”,不过毕竟不敢太惹有风湿性心脏病的妈妈生气,只能咽了回去。
提到严旭晖,辛笛更惊奇了。
古人说穷文富武,到了现代,进美院相当于学武,较之一般院校烧钱,而学摄影专业投入更大一些。他们上学那会儿数码相机尚未普及,拍摄设备自不必说,胶卷、冲洗也是一笔可观的开支,更不要说还得时不时外出采风,或者请模特拍摄。严旭晖家境富裕,经常天南地北到处跑,按快门时视胶卷如粪土的潇洒做派着实折服了包括老师在内的好多人。
他热衷拍摄的主题首先是美女,其次才是风景。他和辛笛交流时装摄影,颇有共同话题。两人有近似的品位和见解,都有些恃才傲物和小小的不羁,他也能很好地理解辛笛的设计表达,拍摄出来的效果能让她满意。于是两人时常凑在一块,在校园内外勾搭模特美女,辛笛出设计构思,想点天马行空的主题,由他拍些所谓创意片出来,居然也赢得了不少好评,有的被杂志采用,有的还得了不算重要的奖项。
李馨毕竟不放心辛笛,时常会盘问她的行踪,辛笛把严旭晖当个完全无害的中*代给妈妈让她放心。不料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谈吐斯文的严旭晖在长辈面前很好地隐藏了自己的棱角,竟然颇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装展,妈妈照例追问同行的人,听到有严旭晖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学服装的,看哪门子服装展?”随即点头,“小笛,有他跟着照顾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懒得解释他是奔着服装展上的模特如云去的,没想到李馨就此误会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说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请严旭晖拍摄,他顿时为辛辰倾倒,拍出来的一组照片十分成功。
辛开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学期突然表现得无心向学成绩大幅下滑,开始安排她学美术,以便报考艺术专业升学,严旭晖也自告奋勇地来指导她。他那点小心思被辛笛看出来,辛笛不客气地警告他收敛着点,“我妹妹可还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读高三了,你要胆敢去骚扰她,当心我跟你翻脸。”
严旭晖点头不迭,可还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过辛辰,后来还说服她拍了一组广告照片,闹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李馨生气之余,自然推断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故事,后来每每提起,让辛笛好生挫败。
“这都哪跟哪呀妈,我跟严旭晖就是校友,再纯洁不过的同学关系,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块。”
“谁和谁开始时都是纯洁的友谊,你们同学之间从恋爱到结婚的还少吗?”
辛笛明白,她说服妈妈和妈妈说服她的可能性一样低,而且她发现,只要她没交男朋友,她妈妈就会坚持己见,为自己才华横溢、性格开朗的女儿至今单身找最现成的解释。她只好由着妈妈去了,反正妈妈的牢骚只在家里发,爸爸跟她一样不以为然。
辛笛没法满足妈妈的要求,她陆续谈了几场恋爱,却始终做不到专心投入。她自认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可是她无可救药地爱批评别人的衣着,没几个人过得了她的品位这一关;她自认不是一个寡言的人,可是她对国计民生问题一概没共鸣,要她对着一个沉闷的白领精英找话题,就会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处模式,让她觉得还不如将时间花在独自在家看时装发布会光盘来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恋爱的乐趣到底是什么?”
那时辛辰念大学二年级,身边有个帅气的男孩子跟出跟进,她只笑,“可以让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觉得这词离自己实在很遥远。她从来没有寂寞的感觉,她在学校里人缘不错,有知心密友叶知秋,有大把欣赏仰慕她才华的老师同学;工作以后,更是忙得没空寂寞,只恨独处的时间太少,不够好好沉淀下来整理设计思路以求进一步地提升。
如果恋爱只是占据自己有限的一点业余时间,她耸耸肩,决定还是算了。
当然也有谈得来的男人,辛笛的朋友阿风是个很好的例子。两人在一个画展偶然认识,穿着格子衬衫的阿风看上去有几分像文艺青年,有点不过火的干净与落拓不羁的气质,衣着是随意的精心,谈吐风趣。
说起正职,阿风与朋友合开着一个汽车修理改装公司,跟文艺半点边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资着一间算不上赚钱的酒吧,偶尔还兼职驻唱,喜欢冒险,正将兴趣由自驾转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与他互留联系方式,后来也有约会,他们喜欢相同的艺术流派,欣赏差不多的乐队、电影、导演和作家,这样高度的兴趣跟品位的契合,让辛笛也有点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对的那个人吗?
可是慢慢相处下来,他们谈得固然投机,却实在找不到一点心跳与悸动。一天熟过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说心事了,却没办法有拥抱亲热,更遑论接吻,难道这能算恋爱的感觉?
别人给辛笛的答案可不是这样的。
辛辰笑着说:“你要是与他没办法有身体上的亲密感,再谈得来也就是个蓝颜知己。”
辛笛正陷在恋爱中的好友叶知秋说:“我与他在一起时,有时什么也不用说,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头,他一定也同时正回头看我。”
辛笛颓丧地承认,她这不叫恋爱,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她把一个可能的男友变成了哥们儿。
阿风与她有同感,他们一致同意,还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适一些,而且半开玩笑地约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家里人又逼婚,35岁以后不妨在一起生活。
路非悄然回到汉江市工作,而且说起已经和女友分手,处于单身状态,李馨再次被激发了想象力,刚才就一直在电话里将话题往他身上扯,辛笛的头顿时大了。
她对着面前的设计稿出神,一只手飞快地转动着铅笔,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性动作。细细的铅笔在她指间转得花样百出,刚看到的人不免大为惊奇,但索美设计部门的人早看习惯了,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搅她。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台打来电话,说广告公司的戴总拿来改好的广告样品请辛总监再度审核。
辛笛很后悔揽这事上身,她发现自从挂了个设计总监的头衔后,听着威风,但不得不处理越来越多的行政性事务,而这些大部分都是让她厌烦的,只是烦归烦,却推不掉,只好扔下铅笔去会客室了。
另一个设计总监阿ken也坐那边,正和戴维凡闲聊着。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闲不爱理人,居然也和戴维凡相谈甚欢,莫非这人的美色对男女都有影响不成。看她进来,阿ken说:“我都签字了,先回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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