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袋金砂,按天竺当下的黑市价,大概能兑换5000英镑,1万美元左右,足够帕玛生活很久了。 甚至不沾赌毒的话,以天竺低廉的生活成本,都够他潇洒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帕玛的手上一沉,先是微楞,随即立刻意识到这是什么,还飞快估出了具体价值,顿时惶急道: “卫斯理先生,这,这太多了!狼帮已经给过~~” 别看帕玛是个听见特长者,他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日常中,也没有什么施展能力的机会。 另外,他被狼帮圈养了,就算想找活赚钱,也没人敢用他。 狼帮那些既贪婪又吝啬的土鳖,根本就没意识到帕玛的真实价值,用到他的时候,就给点钱粮,用不着的时候,连管都不管。 比如,这次让他带杜蔚国进魔雾山,就给了他几百斤米,十几斤腌肉,还有些许烟丝咖喱啥的。 狼帮其实很少能用到帕玛,有时候几个月,甚至大半年都用不上。 所以,帕玛也就勉强混个温饱,或者说饿不死,否则也不至于跟条细狗似的。 杜蔚国不以为然的打断道: “没事,你拿着吧,先把家里安顿一下,吃点好的养养身子,等我处理完事情,会派人接你。” 顿了顿,他又补了句:“帕玛,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一听这话,帕玛噗通一下子跪了下来。 “多,多谢卫斯理先生,不,多谢老板赏识,我必定全心竭力的为你工作~” 帕玛眼盲心亮,一点不笨,知道杜蔚国看上了他的本事,想用他,他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都说良禽择木而栖,帕玛有个有本事的有心气的,当然也想换个好东家。 杜蔚国的真实身份,他并不清楚,不过看狼帮三孙子一样的谄媚态度,肯定是个不得了的大人物。 至于本领,帕玛也心里有数了。 别的不说,光是700多斤的体重,能无声无息的走路,然后爆发的时候,快得跟闪电一样,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大树底下好乘凉,跟着这样的新东家,有权势还有本事,最主要是看重他的本事,帕玛必定能过的比现在舒服。 杜蔚国伸手把他拉了起来: “帕玛,我不喜欢也用不着你下跪表忠心,行了,你赶紧自己下山去吧。” “卫斯~呃,老板,你不跟我一起下山吗?” “嗯,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杜蔚国的声音很平静,但是其中却隐藏着凛冽的杀机。 帕玛听出来了,非常识趣的没有追问:“好的,老板,那我下山了,你注意安全。” 凌晨2点,杜蔚国重新回到了火圈处,此时,火已经灭了,魔雾山的湿气太大了,这里应该永远都不会着火。 虫潮也退了,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蛊虫还在啃噬地上残留的尸体。 不过杜蔚国刚一出现,这些蛊虫瞬间就沸腾了,它们先是停在原地震了一下,随即就飞快的朝他冲了过来。 “高频震动,原来这些虫子跟蝙蝠一样,也能靠超声波定位,还能传递信息。” 杜蔚国蹲在树叉上,眯着眼睛,冷静的观察着这些蛊虫。 “哗啦啦~” 只是几分钟过后,丛林深处响起浪潮翻涌的声音,恐怖的虫潮再次席卷而来。 它们速度很快,跟人类全速奔跑的速度大致相同。 此时,杜蔚国栖身的那大颗树,已经爬满了蛊虫,眼看就要够到他了,他不得不换了颗树。 “3分42秒,按照它们的行进速度,这些虫子的老巢应该在2公里左右。” “淦你娘的,我特么倒要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躲在这大山里炼蛊害人!” 杜蔚国眯起了眼睛,里边寒芒吞吐,下一秒,他骤然跃起,朝着虫潮反向冲锋。